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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对象 版权登记部门、版权专业律师
业务类型 作品登记
姓名 麦小姐
咨询内容 视频作品登记:1、里面出现的人、声音需要授权的话是否需要一一对应(例如授权文件中是否需要写明几分几秒的人脸或声音经过某某授权)?2、拍摄单位(著作权人)的名称、场地、场景里出现的手绘图案等是否需要该单位授权?3、视频中展示了推荐阅读书籍的封面,是否需要授权?4、视频中出现同一著作权人之前登记过的其他作品内容,是否需要授权或者声明?
咨询时间 2024-09-25
回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第1个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视听作品中的表演人员(含肖像、声音)同样需与制作者签订合同。2-3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第4个问题,如使用了著作权人本人登记过的作品,请在作品说明书中作说明。

回复时间 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