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版权登记咨询电话
020-61292091
020-61292236
020-61292327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30 - 12:00下午 14:00 - 17:30
广州互联网法院两案入选2021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十大典型案例
4月24日,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广州互联网法院有两案入选。
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杭州祺韵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优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0)粤0192民初20405号】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著作权侵权方面。祺韵公司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在“5G芝麻”平台上预装涉案网络游戏软件,以云计算为基础,通过交互性的在线视频流,使游戏在云端服务器上运行,并将渲染完毕后的游戏画面或指令压缩后通过网络传送给用户,致使社会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获得并运行涉案网络游戏,侵犯了腾讯公司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腾讯公司未能证明优视公司存在帮助侵权的情形,故腾讯公司对优视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关于不正当竞争方面。首先,腾讯公司主张的游戏用户的账号信息及参与游戏的相关数据,均属于原始数据。而原始数据的形成过程中,用户起着主导作用,是用户使用腾讯公司服务时附随而生的。根据腾讯公司的游戏注册协议,腾讯公司对于游戏用户数据的收集,是基于用户的授权。腾讯公司也未举证证明只有其享有对游戏用户数据收集的专有权利。其次,祺韵公司运营的5G芝麻平台在收集游戏用户的账号及游戏相关数据时,亦获得了游戏用户的授权,且没有破坏腾讯公司的技术保护措施,并非违法取得。再次,腾讯公司未举证证明祺韵公司收集游戏用户相关数据的行为,妨碍了其对游戏用户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或者影响涉案五款网络游戏的正常运行。相反,祺韵公司提供的5G云游戏服务未切断用户与腾讯公司之间的关系,游戏用户通过5G芝麻平台对游戏的实时操作,仍然是登录游戏客户端而与腾讯公司发生直接的关系,腾讯公司未损失游戏用户的任何数据。综上,腾讯公司主张祺韵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不能成立。
综上,广州互联网法院遂判决祺韵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的经济损失800000元及维权合理开支80000元,并驳回腾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优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0)粤73民终574-589号】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判决阳光文化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腾讯公司480万元及合理费用16万元。阳光文化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游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连续画面呈现的游戏背景、战斗主题、场景画面、角色形象、特效、道具、武器、音乐等均由游戏创作者预设,前述内容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均体现了创作者独特的思想个性,具有独创性,且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可以认定为类电作品。(二)若游戏视频只是对游戏主播直播游戏过程的录制,并无独创性,难以构成类电作品。即使视频制作者在内容取舍、进程编排等环节中付出了创造性智力劳动,但其使用也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三)阳光文化公司与游戏用户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提供涉案视频,构成直接侵权。阳光文化公司主动推荐大量《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主动邀请知名用户成为金V认证用户,并通过招募“西瓜视频游戏达人团”成员的方式鼓励、引诱游戏用户大量上传《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的行为,构成间接侵权。(四)原审赔偿考量因素符合法律规定,赔偿金额亦在法定赔偿范围之内,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编辑:许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