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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新闻通气稿

发布日期:2017-03-15      文章来源:      访问量: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新闻通气会。“打击盗版有抓手,版权管理有载体”。在网络环境侵权盗版高发的新形势下,这个抓手和载体就是今天通气会的主题——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今年7月初至10月底,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了第八次“剑网行动”。今天我们四家单位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向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权利人组织和互联网企业相关代表,并希望通过你们向更广泛的社会公众介绍2012年“剑网行动”的相关情况,接受广大社会公众的监督。下面,我代表“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一下2012年“剑网行动”的工作成果和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情况。
  第一项成果,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自2005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以来,今年已经是第八次专项行动了,与往年相比,本次剑网行动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第八次“剑网行动”工作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参与单位在以往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7月3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了《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任组长的“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分工以及工作要求,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各地积极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和网络销售平台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第二,明确工作目标,集中查办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
  (一)查办案件总体情况。本次专项行动中,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报送查办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82件,其中行政结案210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2件;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93台,关闭网站129家。在各地报送的案件中,涉及音乐作品案件61件、文字作品案件34件、影视作品案件66件、游戏私服案件60件、动漫作品案件10件、软件案件14件、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盗版制品案件37件。
  (二)大案要案查办情况。本次专项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工作重点,各地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成效显著,极大地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分子。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重大案件3件,国家版权局督办重点案件7件,公安部治安局挂牌督办重点案件4件(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同比增加4倍)。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四川、安徽等省市查办的20起网络侵权案件较为典型,其中行政处罚5起,刑事判决1起,目前尚处刑事侦查阶段的9起、审查起诉阶段的5起;从案件类型来看,涉及音乐作品案件4起、影视作品案件3起、文字作品案件2起、网络游戏案件7起、动漫作品案件1起、软件作品案件1起、网络购物案件2起。
  上述20起典型案件中,辽宁沈阳影吧等三家网站影视作品侵权案、山东济宁牛烽论坛软件作品侵权案、上海真彩多媒体公司音乐作品侵权案、上海唐某某动漫作品侵权案、浙江嘉兴甘某某影视作品侵权案等5起案件已行政处罚完毕;江苏淮安“3.28”淘宝网店侵犯著作权案已作出刑事判决;安徽某网站音乐作品侵权案、北京某公司文字作品侵权案、广东某公司影视作品侵权案、江苏两网站音乐作品侵权案、山东“5.10”网游私服侵权案、上海“6.08”网络销售盗版侵权案、上海某站文字作品侵权案、四川某网站游戏私服侵权案等9起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江苏某网游私服侵权案、山东某网站传奇私服案、山东某公司网站侵权案、四川某网游私服侵权案、上海某网游私服侵权案等5起案件已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各地关闭网站情况。各地版权部门通过查处网上违法行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129家。其中,因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关闭北京“Go下载goxiazai.com”、福建“龙族资讯网www.173lz.com”、安徽“我爱DVD52dvd.com”等71家网站;因未进行ICP备案登记关闭宁夏“www.nxtcshop.com”、“www.hi0955.com”等16家网站;因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视听服务关闭上海“8tt电影网(www.8tt.cc)”、“567电影网(www.vod567.com)”等42家网站。
  第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部门按要求加强了对本地有影响力的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在加大查办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制品案件的同时,积极推动权利人组织及行业协会与网络交易平台建立版权合作保护机制。
  (一)加大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制品案件的查破力度。近年来,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盗版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本次专项行动将打击网络平台销售盗版制品作为工作重点,各地查破了一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江苏淮安“3.28”淘宝网店侵犯著作权案为此类案件的典型案件。该案中当事人刘某、汤某、高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大量制作侵权盗版光盘,并通过在淘宝网开办的5家网店进行销售,数量较大。2012年10月19日,淮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三被告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缓刑1年至5年不等,共计罚金人民币165万元。
  (二)推动权利人及权利人组织与网络交易平台建立版权保护合作机制。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的推动下,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与淘宝网于2012年7月份签订了《加强图书版权保护合作协议》;美国电影协会(MPA)与淘宝网于2012年8月份签订了《关于加强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备忘录》。根据协议,淘宝网将对其店铺推行亮证制度,缩短权利人投诉响应的时间,加大对店铺销售盗版图书及音像制品的处罚力度。盛大文学公司目前正在与包括百度、360搜索、搜狗搜索在内的多家搜索引擎公司就加强版权保护问题展开合作,在2012年10月份签订了《关于加强文字作品版权保护的备忘录》,根据约定,相关平台方将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11月30日,国家版权局正式约谈苹果公司大中华区相关负责同志,要求苹果公司切实解决涉嫌的侵权行为,加强与权利人和权利人组织的合作,保护好权利人权利,同时将苹果商店(App Store)纳入主动监管的网站范围。苹果商店已积极与相关单位展开了沟通协作。
  第四,加强工作联动,进一步完善各部门督办协调的运行机制。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国专项办的协调指导下,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合高法院、高检院和各地职能部门,通过多年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了多部门联合办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查办案件方面,各部门通过案件协调、协助调查等方式加快了办案进度。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在查办侵权盗版案件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网站,及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违法违规网站的处理流程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注重深入宣传,着力提高企业和公众在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法律意识。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网络版权保护知识,公布网络侵权举报电话,面向社会积极征求案件线索,形成对网络侵权行为围追堵截之势。同时,通过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规范各被监管网站使用和传播作品行为,对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企业、个人进行法律教育,避免版权侵权事件的发生。经过四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各地网络版权保护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网络传播作品的版权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发生的网络侵权案件有所下降,第八次“剑网行动”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在看到今年“剑网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目前网络侵权盗版严重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网络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网络版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成效”为工作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为文化安全创造良好环境,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第一,要在加强网络版权执法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网络版权执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提高网络版权执法的经费保障和制度保障,进一步推进网络版权执法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全面提升我国网络版权执法的基础能力。
  第二,要在提升网络版权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求实效。国家版权局正在完善《版权执法指导意见》,我们将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版权执法程序,细化版权执法标准,着力推进网络版权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积极开展有效培训、执法奖励、办案补贴等工作,积极推进版权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网络版权执法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第三,要在充分发挥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网络版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我们将认真总结八年来开展专项工作的经验和成效,积极构建以版权管理部门为基础,公安、通信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协同办案,文化、广电、“扫黄打非”、法院、检察院积极参与的网络版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快研究建立从部门协作、案件督办、执法联动、举报移送、主动监管、技术监管等方面衔接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推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第二项成果,2012年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取得进一步突破。
  开展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是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方式。这项工作开展至今已近两年时间,通过对重点网站的主动监管,规范了整个视频网站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网络视频的盗版现象。下面我就对今年主动监管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向大家进行通报。
  第一,深入推进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一是扩大了主动监管范围。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将爱奇艺网(百度)纳入到主动监管的范围;今年12月,将苹果商店(App Store)纳入到主动监管的范围,目前国家版权局重点监控网站增加至20家,范围从视频网站扩展到网络销售平台。二是对迅雷网、VeryCD、悠视网进行了重点监管。该3家网站去年被列入警示名单,在今年整改期间,主动监管工作小组对3家网站报送的外链影视剧网站名单及数量、点击率排名前100部的影视剧名单及授权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影视剧授权证明文件做了核查。该3家网站对待此次整改态度较为认真,整改效果较好,已从警示名单中撤出。三是对19家视频网站进行日常监管。今年共审查19家视频网站报送的书面材料92批次,电子材料109份,审查影视剧6679部。自主动监管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共审查影视剧23398部。四是通过约谈网站负责人、督办重点案件等方式,集中解决主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严重侵权盗版问题。今年3月14日,版权司正式约谈了进入警示名单的三家单位。今年12月19日,根据腾讯公司反映,版权管理司约谈悠视网和新浪网,要求该2网站认真解决涉嫌侵犯腾讯网著作权事宜,同时要求新浪网拿出具体措施,在解决具体侵权问题基础上完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工作。目前,新浪网与悠视网正在按版权局要求认真整改,我们将视两家整改情况再向媒体公布。今年12月21日,版权管理司约谈360和百度负责人,听取百度关于360综合搜索提供百度网页快照的投诉情况和360的申辩意见,指出360综合搜索提供百度网页快照不适用“避风港原则”,对于百度拥有权利的作品,360要通过网页快照抓取,必须要取得百度公司的授权,未经授权随意抓取百度拥有版权的作品属侵权行为。目前360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我们将视360的整改情况再采取进一步的管理措施。我们也建议百度公司加强与360的合作。在这里我要强调,政府部门规范网络版权秩序,最终目的是要有利于作品有秩序地广泛传播,既不鼓励未经授权传播,也不鼓励防碍作品传播。五是初步建立影视剧版权授权信息库,国家版权局将主动监管过程中对授权证明文件经过初步核查的视频网站使用影视剧名单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库,目前信息库已有影视剧1000部,已公布在版权局官方网站上,以期使各家网站达到应知的目的。六是起草《互联网传播影视作品著作权监督管理办法》。为巩固前期主动监管措施的成果,进一步规范主动监管的工作程序,版权管理司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互联网传播影视作品著作权监督管理办法》,即将以行业规范文件提请版权局对外公布,按照文件要求将形成每月工作简报制度,切实加强对整个视频网站行业的版权行政管理。
  第二,大部分视频网站积极落实国家版权局的部署要求。2011年12月30日会议以后,大部分网站能够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要求,针对材料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改进。国家版权局在2012年加大了对材料催报的频次及对报送材料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下面我介绍一下19家网站落实国家版权局部署工作的总体情况。
  从报送材料的时间看,迅雷网、56网、土豆网、腾讯网、搜狐网、爱奇艺网和VeryCD等7家网站基本能够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2012年前三季度主动监管材料;完全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的网站是新浪网和百度视频。
  从报送材料的数量看,按照4月25日通知要求,19家网站在2012年前三季度应当报送共计5600部影视剧的名单及其授权证明文件,但19家网站实际共报送了4705部影视剧的名单,占要求报送影视剧名单的83.9%。从授权证明文件的报送数量要求上看,基本符合报送数量要求的网站为14家,分别是:迅雷、56、酷6、PPS、土豆、风行、腾讯、VeryCD、PPTV、皮皮、搜狐、激动、乐视和爱奇艺。优酷网仅按时报送了第二季度材料。新浪网经多次反复催促后仅报送了第三季度材料,百度视频没有上报任何影视剧名单和授权证明文件。
  从报送材料的质量看,在19家网站实际报送的4704部影视剧名单中,按要求填写了电子信息表格并提交了完整授权链条证明文件的有1576部,仅占报送名单的33.5%。其中搜狐网、56网和土豆网报送的授权证明文件质量相对较好。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土豆网报送材料整体情况较好,搜狐网和56网材料报送及时、态度认真;优酷网、新浪网和百度视频整体落实情况较差,请这三家单位注意。版权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具体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各地版权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开展本地网站主动监管工作。2012年各地共监管网站1824家,其中重点监管网站共300家,均为本地区有影响力的较大网站。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要求相关网站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上传和传播的作品、表演、音像制品等版权授权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指派专门执法人员对上传和传播的内容等进行不定期检查,积极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监管。
  目前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视频网站落实部署工作情况以及国家版权局的核查情况,我们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视频网站的报送材料不准时、不主动。4月25日通知要求每三个月报送100部影视剧名单及其授权证明文件,大部分网站存在报送拖拉的情况,需要工作小组反复催促。报送材料延误严重影响审核工作的正常进行,是下一步主动监管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视频网站报送材料的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按4月25日通知要求,19家网站本年度前三个季度应共报送5600部影视剧的名单及其授权证明文件,但网站实际只报送了4704部影视剧的名单和3628部影视剧的授权证明文件,而且网站上报的名单数和授权证明文件数不符,主动监管报送材料的现状距报送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核查工作中发现视频网站的个别操作惯例不符合法律规定。在核查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视频网站之间存在交换影片的情况。但是视频网站在换片的过程中,并不签署任何协议,仅提供换片双方的确认邮件。我们认为,双方的确认邮件既没有视频网站的公章,同时邮件中对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也没有明确的界定,无法清晰的反映授权关系;且部分视频网站本身就交换的影片并无转授权的权限,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个别网站不按规定落实部署工作,问题严重。工作小组于2012年7月约谈百度网,要求其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报送授权信息表及授权材料。百度网称其仅提供搜索服务,本身并不存储影视剧,其很难向搜索跳转的网站索取到授权文件。我们已前明确讲过,百度视频不享受“避风港原则”,必须按要求提供情况。这一方面,百度视频应向VeryCD学习一下。
  新浪网表示此前负责主动监管工作的职员离职,造成材料报送延误。实际不仅仅是这个原因,是公司制度管理的问题,在此要求新浪网进一步端正态度,认真对待主动监管工作,认真按版权局要求完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工作。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在总结主动监管工作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视频网站的发展现状,国家版权局将联合公安、工信、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主动监管成果,并从制度上完善监管工作。
  第一,公示影视作品信息库。国家版权局将对前期主动监管工作中通过审核的网站使用影视作品信息逐批次进行公示,供社会公众尤其是相关影视剧权利人和使用人查询,共同监督视频网站使用影视剧的授权情况,从而更好地保护影视剧权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加强对重点监管网站报送材料的监督和审核。对上述通报中存在报送不全、报送不符合要求的网站,应在会后一个月内补齐、补正材料。同时,各网站应着手开始报送今年第四季度的材料。在2013年,各网站应加强报送材料的自觉性。在今后的主动监管工作审核中,将把网站报送材料情况作为是否列入警示名单的重要指标。
  第三,发布《互联网传播影视作品著作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版权局将适时发布该办法,从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程序、警示制度、信息库等方面规范对视频网站的主动监管工作。从而以视频网站行业为示范,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
  第四,扩大监管范围,全面提升对网站的版权监督管理。国家版权局在对20家重点网站的主动监管基础上,逐步加强对网络销售平台等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版权秩序。
  第五,加大查处力度。对一些屡错屡犯的网站、侵权盗版现象严重的小网站和“三无”网站,切实加大查处工作的力度。
  总之,今年的“剑网行动”和主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要求取得了较好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版权、公安、工信、互联网信息办等4部门以及“扫黄打非办”、文化综合执法队伍、检察院、法院的密切协作,离不开权利人及权利人组织、社会公众、各视频网站的大力配合,离不开广大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在这里再次呼吁,社会各界继续通过12390、83138746、bqszfc@163.com和各地版权局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线索,我们一定会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最后,我谨代表四部门,向大家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